通知公告
吉林省國資委關于印發《開展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督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出資企業: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在全省組織開展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吉安委明電[2016]3號)要求,督促出資企業開展好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省國資委制定了《開展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督導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吉林省國資委
2016年3月21日
開展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督導工作方案
為督促出資企業貫徹落實好省安委會部署開展的全省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省國資委依據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制定督導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導工作范圍
省國資委負責督導的企業是由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公司(以下簡稱出資企業),出資企業要組織開展好本企業及所屬企業的此次專項行動。
二、組織領導
省國資委成立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督導工作組,組長由省國資委于海軍主任擔任,副組長由省國資委副主任王喜東、紀委書記隋明利擔任,成員由安全生產指導處的徐革、王延忠、劉萬春、孫立鵬,紀委監察室高曉明、彭新成組成。
三、督導工作方式
督導工作組將采取明查暗訪、聽取匯報、要求提交材料、隨時調度工作進展情況等多種工作方式,對出資企業及其所屬企業貫徹落實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督導。
四、督導工作重點
按照此次整治專項行動整治范圍和實施步驟,督導工作組督導的重點內容包括:
(一)各企業一把手對開展百日安全整治專項行動的貫徹落實意見。
(二)各企業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情況。
(三)各企業結合實際制定的開展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四)各企業自查自改、屬地排查整改、全省交叉互檢工作情況。
(五)各企業自查報告報當地安全監管和相關部門的備案情況。
(六)各企業宣傳教育情況。
五、督導時間安排
督導工作時間安排,按省安委會部署的整治專項行動時間安排進行,從3月15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出資企業對所屬企業開展此次整治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檢查工作可會同省國資委督導工作組一并進行,請出資企業將工作時間安排及時與省國資委搞好對接。聯系人:省國資委安全生產指導處孫立鵬,聯系電話:0431-85571190、15304309777,郵箱:2661727412@qq.com。